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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市级企业技术创新领域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0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威海市经信委 字号:[ ]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市级企业技术创新领域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威经信科字〔2017〕19 号

 

各区市经信局,高区、经区经发局,临港区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产业强市、工业带动”的决策部署,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工业企业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威政发〔2017〕10号)及《威海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工业企业提质增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威财企〔2017〕17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17年市级企业技术创新领域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环翠区、文登区、乳山市、高区、经区、临港区及威海(荣成)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范围内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支持企业质量标准提升

新获得国家工业品牌培育示范的企业;新获得国家质量标杆、省级质量标杆的企业。

(二)支持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新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的企业;新获得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新获得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行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

(三)支持关键共性技术研发

1.申报单位拥有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

2.围绕《威海市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并实现产业化;

3.项目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已被受理的发明专利;

4.项目产业化后年新增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

(四)支持企业诊断专项行动

委托落户我市的部属科研机构对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现场诊断的企业。

三、申报材料

(一)支持企业质量标准提升

1.《企业质量标准提升奖励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国家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国家质量标杆、省级质量标杆批复认定文件(复印件);

4.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5.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支持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1.《企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奖励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行业技术中心批复认定文件(复印件);

4.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5.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三)支持关键共性技术研发

1.《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奖励资金申请表》;

2.资金申请报告;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专利证书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7.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四)实施企业诊断专项行动

1.《企业诊断补助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技术服务合同、企业银行付款凭证、技术服务发票(复印件);

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5.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四、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根据要求编制资金申请材料,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按隶属关系向所在区市经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各区市经信部门要按照申报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认真遴选审查,确保申报项目和材料真实、有效、完整。请于9月11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企业申报材料、申请汇总表、绩效目标申报表各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市经信委科技科。

五、其他要求

各区市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条件,认真组织企业申报。资金申请企业(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套取、截留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对经市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认定,存在弄虚作假、冒领骗取专项资金等失信、失范行为的企业,按照《威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威政办发〔2017〕12号)有关规定,市财政将对该企业纳入信用负面清单管理,在2年内取消其市级所有专项资金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5年内取消其市级所有专项资金申报资格。

 

联系人:陈万芳,电话:5166707徐祎彬,电话:5210659;

电子邮箱:jxwkjk@126.com。

 

附件:1.威海市企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奖励资金申报书》;

2.威海市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奖励资金申报书》;

3.威海市企业诊断补助资金申报书

4.《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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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8日


附件1.2.3

附件4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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