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背景 软件产业是具备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污染以及产业融合带动力强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软件技术和互联网相结合,已全面覆盖、全面支撑、全面融合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对各个成长产业链条进行革命性的重构,不断演进出新的组织形态,成为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驱动力。 我市具有良好的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基础,电子信息制造业达到千亿元规模,在省内位居前列,占全市工业比重达到13.6%,是我市支柱产业之一。并且,我市成功列入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并争取来了工信部威海电子信息技术综合研究中心、世界500强软银服务外包等一批项目。为了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抓住战略发展机遇,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我市对全市软件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广泛、深入摸底调查,并对省内外产业发展先进城市的产业政策进行了深入研究,出台了《关于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跨越式发展。 二、重点支持方向 针对目前我市软件产业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意见》主要从五个方面对产业发展进行支持。 (一)加快软件产业人才聚集。软件产业是智力密集型产业,人才是产业发展的关键。针对软件企业家队伍建设,《意见》提出要实施“百名软件企业家培育计划”,重点培育100名重视人才、积极作为、善于创新的优秀软件企业家。针对高端软件人才,提出落实重大人才政策,加快引进一批能带动软件产业取得重大突破的高端人才。针对专业人才培养,鼓励高校与企业通过学科共建、开设特色班、设立学生实践教学基地等方式开展对接合作,提供面向企业的人才定制培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软件人才培训机构,吸引国内外知名人才专业培训机构在威海开办软件人才培训机构。对办学质量、规模达到一定要求的软件人才培训机构,可认定为“威海市软件人才培训基地”,并给予一定培训补贴。同时,加快推进市软件业技师工作站建设,搭建高层次企业培养载体。 (二)鼓励软件企业做大做强。要充分发挥领军企业带头作用,扩大对整个行业的辐射带动作用。《意见》提出,每年评选若干家领军企业,分档次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入选“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等国家级荣誉的企业进行奖励。同时,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核高基”专项等国家和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列入专项的项目在验收后可申报市级重大软件专项,经相关部门研究后,给予项目一次性补助。支持软件企业进行资质认证,对新通过中国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评估的软件企业,一次性给予补助。 (三)扶持成长性软件企业发展。针对成长型软件企业,我市将每年评选若干家潜力新星软件企业,分档次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微软件企业,发放相关创业服务补贴券,进一步降低小微软件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同时,通过支持软件企业孵化器建设,间接扶持小微软件企业发展。 (四)壮大软件产业集群。 集聚资源,厚植优势,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软件产业集群,是提升产业竞争力,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途径。为此,《意见》提出壮大软件产业集群的针对性措施。为吸引境内外知名软件企业及研发机构来威海投资落户,我市对首次在我市设立区域管理中心、交付中心或研发中心的国内外知名软件企业及研发机构,给予办公用房租金补助。支持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开展集成电路设计研究,并对相关研发进行补贴。 (五)加快软件产业园区建设。园区是产业聚集的平台和载体。我市鼓励各区市建设软件产业园区,支持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园等市级重点软件产业园区建设,对获批为国家、省级软件产业园区(基地)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每年评选若干家优秀软件企业孵化基地,按照其当年给予在孵软件企业房租和物业管理费优惠金额给予奖励。依托软件产业园区及重点企业,重点扶持建设若干个软件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使用软件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鼓励企业建设软件工程技术中心,对新认定为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的软件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